我国发布了GB 18401—2003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强制性国家标准,其适用范围涵盖了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,经纺织加工制成的纱线、织物及其制品。该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,考核项目有甲醛含量、PH值、色牢度(耐水、耐汗、耐干摩擦和耐唾液)、异味和禁用偶氮染料。
甲醛:含过量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的穿着过程中会释放出甲醛,会对呼吸道黏膜和皮肤产生强烈刺激,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。
PH值:如果PH值过高,会对皮肤产生刺激,并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。
色牢度:染色牢度不佳时,染料会从纺织转移到皮肤上,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发生还原反应,诱发癌症或引起过敏。
异味:纺织品上有一些挥发性物质,特别是一些奇特气味的物质,表示有过量的化学药剂残留在纺织品上。
禁用偶氮染料:部分偶氮染料在一定条件下会还原出有致癌作用的芳香胺。这些染料被皮肤吸收后,在人体的正常代谢反应条件下,会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。
国家标准根据以上检测指标,将服装等产品分成三个大类,A类:婴幼儿产品。B类: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。C类: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。只有安全类别是B类以上的产品适合贴身穿着,可见东莞工衣、厂服吊牌上的安全类别是十分重要的。